关于举办我市2016年度土地工程测绘专业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的通知
  2017-05-15                   点击数:0

 

宜人社秘〔2016〕330号
 
关于举办我市2016年度土地工程测绘专业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和宜人社秘〔2016〕12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全市国土系统土地工程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市人事培训中心将于近期举办全市国土系统土地工程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国土系统土地工程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与测绘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学员手册
三、培训安排
    时间:2016年10月21-23日
    地点:市人事培训中心二楼(市府路7号)。
四、报名事项
    1.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11:30止;
    2.地点:安庆市人事培训中心三楼(市府路7号);
    3.流程:(1)各单位将报名表填好23日前发至aqrspx@sohu.com邮箱(报名表附件下载)→(2)单位继教经办人员将报名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收集好前往培训中心(人事考试院三楼)→(3)先到培训中心303办公室办理缴费、领取培训资料→(4)交完费后,凭发票到培训中心300-2办公室进行确认和登记,有证人员上交继续教育证书,新办证人员交一张一寸照片(背后写上单位、姓名)。
五、培训收费
    按安价服〔2015〕74号文件规定,培训及资料费200元/人(不含食宿费)。
    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皖政〔2000〕24号):企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有关要求
    1.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对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态度,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为他们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帮助。
    2. 参加培训的所有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方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专业课学时数。
七、咨询电话
        市国土局政治处: 0556-5328494
        市人事培训中心: 0556-5347133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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