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2017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2018-01-26                   点击数:0

根据《太湖县2017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73(见附件1)

1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岗位代码17206)免面试,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因报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由公告发布的40个岗位核减至35个岗位 (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 1 28日-2018 1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太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人事股,太湖县新城法华249,联系电话:0556-4162329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属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在册在岗乡村医生需提供由村卫生室开具的、并经县卫计委医疗服务监管股审核盖章的证明。

3、属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递补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报考17206岗位的取消其进入考察的资格。因考生被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考察)人选缺额的,在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工要求

县卫计委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盖

特此通知。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太湖县2017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后部分岗位计划取消招聘岗位情况表

 

太湖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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