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2018-07-18                   点击数:0

根据《2018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222(见附件1)

1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5名(含5名)以上的11.5比例(尾数进1)确定;招聘计划数34名的按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2名(含2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18042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3、因报名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由公告发布的105个岗位核减至97个岗位 (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726-7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已通过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市、县(市、区)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教师资格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资格复审递补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考生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盖。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于7301700时前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18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后部分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表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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